物流系統定量的評價步驟
時間: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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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確定評價目的
對物流系統進行綜合評價,是為了從總體上把握物流系統現狀,尋找物流系統的薄弱環節,明確物流系統的改善方向。為此,應將物流系統各項評價指標的實際值與設定的基準值相比較,以顯現現實系統與基準系統的差別,基難值的設定通常有下列三種方式:
(1)以物流系統運行的目標值為基準值,評價物流系統對預期目標的實現程度,尋找實際與目標的差距所在;
(2)以物流系統運行的歷史值為基準值,評價物流系統的發展趨勢,從中發現薄弱環節;
(3)以同行業的標準值、平均水平值或先進水平值為基準值,評價物流系統在同類系統中的地位,從而尋找出改善物流系統的潛力。
2、建立評價指標體系
從系統的觀點來看,系統的評價指標體系是由若干個單項評價指標組成的有機整體。它應反映出評價目的的要求,并盡量做到全面、合理、科學、實用。為此,在建立物流系統綜合評價的指標體系時,應選擇有代表性的物流系統特征值指標,以便從總體上反映物流系統的現狀,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明確改善方向。
3、選擇評價方法和模型
(1)評價指標多且劃分為不同層次,可通過逐級綜合得出對各部分的評價及對系統的總體評價結果。
(2)由于管理基礎工作等方面的原因,有些指標無法精確量化;同時由于物流系統是多屬性的物流系統,評價結果用一個數值來表示不夠全面和精確,對物流系統的評價一般采用綜合評價方法。因而對各指標進行登記評價具有一定的模糊性,通常采用模糊集理論對物流系統進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