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正本提單(Original B/L)
時間: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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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提單是指經過承運人、船長或其代理人簽字蓋章并注明簽發日期的提單。一套提單通常是“三正三副”——三個正本和三個副本,任何一個正本都可以作為提貨憑證,一般都是全套正本提單一起流轉。發貨人shipper發運后,一般是通過銀行(跟單信用證或托收收匯)將全套正本提單轉交收貨人consignee(發貨人只要把符合信用證要求的單據交給銀行,銀行就給發貨人支付貨款;收貨人只要向銀行支付貨款,銀行就把從發貨人那里得到的全套正本提單交給收貨人,收貨人就可以提取貨物),或直接通過國際快遞(非跟單信用證或托收時)轉交收貨人。
正本提單是海運提單(ocean bill of loading,obl)的一種,海運提單是指承運人(船公司)收到貨物后出具的貨物收據,也是托運人與承運人所簽署的運輸契約的證明,提單還代表所載貨物的所有權,是一種具有物權性質的憑證。貨物收據,運輸契約證明和貨物所有權憑證是海運提單的三大特點。
所謂物權憑證,是指誰持有提單誰就擁有貨物的所有權,承運人“認單不認人”——誰擁有提單,就把貨物交付給誰;誰擁有提單,誰就享有占有和處置貨物的權利;換句話說,提單代表了其所載明的貨物。正因為這樣,所以提單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流通和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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