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開放第七航權
時間: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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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10日舉行的民航局新聞發布會上,民航局政策法規司司長顏明池表示,民航局官網公布了《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開放第七航權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這是民航局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中有關“試點開放第七航權”政策的具體細化和落實。在海南試點開放第七航權是民航局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支持海南自貿港建設的具體措施,民航局經過深入調研、廣泛聽取意見、組織專家研討,制定了這一《實施方案》并正式出臺。
顏明池表示,這是我國民航首次同時試點開放客運和貨運第七航權,此前僅對個別國家在個別城市開放貨運第七航權,本次是超出我國現有雙邊航權安排的最高水平開放,也是世界范圍內自貿港航權開放的最高水平。
《實施方案》在制定思路上堅持了五個方面的定位。一是體現民航的高開放水平。國家建設自由貿易港,就是要對標世界最高水平的開放。民航的試點政策要符合國家對自貿港建設的戰略定位。二是體現航空運輸的戰略先導作用。試點政策要發揮航空運輸對自貿港建設的戰略先導和引領作用。三是體現開放試點的階段性。試點政策要按照積極穩妥、有序開放的原則,分階段、分步驟地逐步推進。四是體現保障安全原則。在擴大開放的同時,安全標準不降低,試點在“放得開”的同時,還要確保“管得住”。五是具備可操作性。要對試點內容、申請程序等做出具體明確規定,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實。
顏明池表示,在試點范圍上,《實施方案》明確鼓勵、支持外航在海南試點經營第七航權的定期國際客運和貨運航班。對已在海南開放的中途分程權,細化了開放措施,明確外航可根據其所在國與中國的雙邊航空運輸協定中的航線表及運力額度,在海南和北京、上海、廣州以外的地點間行使中途分程權。在試點階段性安排上,《實施方案》明確外航在海南試點經營第七航權的每條航線客運及貨運總班次每周最高分別為7班。為了及時掌握開放試點情況,《實施方案》還引入評估機制,明確了民航局可根據試點評估結果,適時調整第七航權試點政策。
在安全保障上,《實施方案》確立了民航局對外航的準入和持續監管制度。在準入方面,外航經其本國指定后,民航局對其安全運營水平、經營管理能力等因素進行評估,對指定進行確認。在監管方面,外航在經營第七航權過程中,要接受民航有關部門對其航線航班和安全運行的持續監管。未達到安全運行要求的,將按有關規定限制運行。在可操作性上,《實施方案》明確了外航適用民航局現行規章有關規定,申請運行合格審定、航線經營許可、航班時刻和預先飛行計劃。此外,為了推動試點政策落地,《實施方案》還在空域優化、機場航班容量擴容、航班時刻、機場保障、組織保障等方面明確了配套措施。
顏明池認為,實踐證明,航權開放對帶動海南經濟社會發展是有先導作用的。在“自由貿易港”的戰略定位下,高水平航權開放政策對海南民航業和海南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作用將更加凸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