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梳理交通運輸相關的增值稅要點
時間: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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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稅率由10%下調至9%。
提醒:
1.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適用稅率10%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后,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2.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
要點二:稅目注釋
交通運輸服務,是指利用運輸工具將貨物或者旅客送達目的地,使其空間位置得到轉移的業務活動。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
提醒:要注意,無運輸工具承運業務,須按照交通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這里的無運輸工具承運業務,是指經營者以承運人身份與托運人簽訂運輸服務合同,收取運費并承擔承運人責任,然后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運輸服務的經營活動。
要點三:簡易征收
一般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注: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