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糧食行業倉儲信息化建設的意見》第三條建設要求
時間:2024-08-02
點擊:78次
針對《關于糧食行業倉儲信息化建設的意見》第二條中對糧食行業倉儲信息化建設具體內容的詳細闡述,本文對主要講解對建設的具體要求。
一、統籌規劃,整合資源。
各地區各單位要按照全國糧食流 通工作會議的總體部署和《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建設規劃(2015-2020年)》要求,結合本地區本單位信息化發展需求,科學編制本地區本單位信息化發展規劃或建設方案,明確信息化建設主要目標、重點工程、技術路線及保障措施。在規劃和方案的引領下,逐項建設,分步實施,有序推進。要遵循信息化發展規律,集中優勢資源完成一個領域建設任務后再啟動另一個領域的建設工作,在每個領域也要堅持先試點后推廣的漸進模式。要整合各方資源,借力公共網絡和平臺,充分利用現有軟硬件,盡量減少軟硬件開發和購置投入,提高投資效率和使用效果,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
二、明確定位,突出重點。
各 地區各單位信息化建設要以需求為導向,聚焦關鍵共性問題,集中力量做好主要領域和關鍵信息系統開發部署工作。在謀劃信息系統建設方案時,須用信息化思維方式對傳統業務模式、管理流程和工作要求進行改造,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優勢,實現系統部署與管理創新“雙贏”。要將數據采集、政策性業務監管、流程控制、資源 共享等作為信息化建設重點,在資金政策上給予保障。要準確界定各重點建設內容的邊界范疇,分清輕重緩急,集中力量搞好關鍵系統開發部署。要選擇技術成熟、使用廣泛的產品和有發展前景的先進技術,避免超標準建設使用率不高的大屏幕、自動門窗等設施設備,除示范庫外不宜安排試驗性應用建設。
三、統一標準,互聯互通。
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要嚴格執行國家及行業標準,為實現全行業互聯互通奠定基礎。暫時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的,鼓勵地方或企業制訂標準,或采用公認的標準規范。各地區各單位要本著開放、共享的精神組織信息系統建設,互相開放接口和數據,打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數據壁壘。要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探索涉糧大數據應用,創新行業監管模式,提升科學決策水平,強化社會服務能力。系統開發要以數據為中心,為確保數據的全面性,省級平臺還應當為不具備信息化系統條件的單位提供基于表單填報的數據直報系統。
四、安全保密,運行穩定。
信息系統建設要遵循相關安全標準,加強風險評估和安全防護,防止各種形式與途徑的非法侵入,確保系統穩定運行、數據安全。要注重信息系統安全制度建設,強化網絡與信息安全意識,加強人員培訓和日常管理,提高行業信息網絡安全保障能力。要建立穩定的信息系統運行維護經費保障機制,確保系統穩定持續運行。
五、統一組織,降低成本。
各地區各單位要在軟件開發、硬件購置、系統集成采購等工作中,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嚴格執行招標采購法律法規,選定合格的、可提供持續服務的供應商。要盡量采 取統一采購方式采購統一規范的軟硬件設備,降低采購成本,節省建設資金,對于糧油統計等全國性通用軟件,原則上由國家糧食局統一組織開發。要積極創造條件,開展通用型軟硬件產品質量性能測試,確保采購產品質量水平。
六、加強領導,協同推進。
各地區各單位要加強對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領導,將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地區各單位要建立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面臨的問題和困難。要建立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協調推進工作機制,加強與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的協調,整合資源,形成合力。要做好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等單位信息系統的銜接,最大程度實現資源共享,減少重復建設。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軟件開發企業、高等院校和專家隊伍在推進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工作中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