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倉儲用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與工業用地年限一致!
時間: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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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人們對于房地產土地使用年限比較清楚,但是物流倉儲用地可能不是很清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那物流倉儲用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呢?
一、各類型土地使用年限情況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因此物流倉儲用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二、物流倉儲用地范圍
倉儲用地是指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地方的儲備、中轉、外貿、供應等各種倉庫、油庫、材料堆場及其附屬設備等用地。在城市規劃中,倉儲用地是城市用地組成部分之一,它與城市其他功能部分,如工業、對外交通、城市道路、生活居住等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系,是保障城市良性運轉的物質條件之一。由于其儲藏的物資種類多,數量大,出人頻繁,對城市交通與環境有很大影響,由于它在城市中的布置牽涉面廣,影響因素復雜,在進行城市用地布局時必須注意。
三、倉儲物流用地取得的方式及拿地難易情況
(一)取得方式
國有土地——協議出讓、 招拍掛、收購、企業并購重組、租賃。
集體建設用地——租賃、 企業并購重組、聯營。
(二)拿地日益困難
1、相對于住宅、 商業用地的競爭,處于劣勢,由于物流倉儲用地所獲取的價值遠遠低于住宅或商業用地,所以在規劃新開發區時,相比物流倉儲用地,地方政府一般更愿意分配土地作為住宅及商業規劃區。即使在工業和高科技園區,能夠帶來收入和增加就業機會的項目也主要是園區的辦公樓、工廠和研發設施。另一方面,開發存儲設施能夠直接帶來的業務流程和就業機會增加極其有限。在很多情況下,物流設施均被視為配套服務。
2、各級地方政府往往更注重項目的投資強度,對那些投資大、產值高、效益好、
稅收多的生產性行業將會優先考慮;而倉儲項目由于在直接產出和稅收貢獻等方面對地方財政的貢獻相對較小,并且占地規模大、投資回收期長,因此物流企業在競地時也往往處于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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