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海關查出瞞報危險品,國際海運船公司罰款30000美元/箱
時間: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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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海關查出瞞報危險品,國際海運船公司罰款30000美元/箱。據了解,近日,汕頭海關所屬汕頭港海關在對1票申報為電動玩具的出口貨物實施查驗時,發現夾藏未申報的鉛酸蓄電池(含酸)10箱。目前,該關已對上述情形進行立案調查。
鉛酸蓄電池(含酸)屬于第8類危險貨物,其包裝容器應經海關鑒定合格方可出口。由于汕頭國際集裝箱碼頭不具備進出口危險品資質,且當事人未按要求向海關申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汕頭港海關第一時間監督將該批危險貨物退出監管作業場所,并將相關情況通報汕頭國際集裝箱碼頭行業主管部門。該關已對上述情形進行立案調查。
海關提醒: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企業需要在具備進出口危險品資質的港口才可以進出口危險貨物。使用未經鑒定或者經鑒定不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
據了解,鉛酸蓄電池爆炸原因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物理性的:電池內部壓力過大引起蓄電池殼炸開;另一種情況是化學性的,電池里邊電解出來的氫氣碰上外部明火被點燃。所以,如果要運輸此類物品,務必如實申報,切勿存在僥幸心理瞞報夾藏,一旦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
日前,hmm發布關于加強貨物瞞報/漏報/誤報管理的通知,對于危險品貨物申請中瞞報,漏報,誤報已實行相關規定:在上海、寧波、天津、青島、大連、南京分公司訂艙,出口至全球的貨物若發生危險貨物錯報、瞞報及漏報的情況,相關客戶必須支付違約金30,000usd/每自然箱,同時也將就因錯報,瞞報以及漏報而產生的全部損失和費用向相關責任方進行索賠。
具體通知如下:
及代理:
自2021年1月1日(開船日)起,我司對于危險品貨物申請中瞞報,漏報,誤報已實行相關規定:在我司上海,寧波,天津,青島,大連,南京分公司訂艙,出口至全球的貨物若發生危險貨物錯報,瞞報及漏報的情況,相關客戶必須支付違約金30,000usd/每自然箱,同時,我司也將就因錯報,瞞報以及漏報而產生的全部損失和費用向相關責任方進行索賠。
然而目前貨物誤申報情況仍有發生,為了進一步規范貨物品名的訂艙及提單制作,我司再次做如下提醒:
托運人必須保證訂艙信息完整,準確,包括貨物品名、件重體,以及貨物屬性。若承運人懷疑托運人存在瞞報情況時,可自行開箱查驗,并且承運人對于查驗所導致的貨物損壞或延遲交付不承擔任何責任。
若海關或承運人查驗后經證實托運人所托運貨物品名,件重體以及貨物屬性與申報不符的,托運人必須承擔相應違約金以及因錯報,瞞報,漏報而產生的全部損失和費用。
違約金費率表如下:
1)該費率同時適用于生態禁用產品的瞞報,誤報,漏報;
2)廢舊貨物是指用于處置或回收的貨物,品名中通常含scrap,waste,spent,recycling,used,old,expired,defective,for disposal recovery,regeneration cargo字樣;
3)對于各國政府的制裁清單,若發貨人存在錯誤申報或虛假申報的情況,每個集裝箱將向托運人收取30000美元的違約金。制裁清單包括:
美國政府的ofac制裁名單,包括sdn(特別指定國民)和封鎖人員名單;
各國的政府制裁名單。
因此,自2022年5月15日(開船日)起,在我司上海,寧波,天津,青島,大連,南京分公司訂艙,出口至全球的貨物若發生貨物錯報,瞞報及漏報的情況,相關客戶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支付相應違約金。
望遵守上述規定,及時正確申報貨物屬性及品名。對于未按照上述要求申報貨物而產生的違約金,我司不予減免。
鉛酸蓄電池分類
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規章范本》(tdg)中關于鉛酸蓄電池的聯合國編號有2個,分別是un2794(蓄電電池組,濕的,裝有酸液)和un2800(蓄電電池組,濕的,密封的)。其歸類原則是鉛酸蓄電池是否通過tdg“特殊規定238”中所列的振動、壓差、55℃溫度3項試驗。
如果鉛酸蓄電池未經過上述試驗測試,可歸類為un2794,危險類別為8類(腐蝕性物質);
如果鉛酸蓄電池通過了振動、壓差試驗測試,但未進行或未通過55℃溫度試驗測試,可歸類為un2800,危險類別為8類(腐蝕性物質);
如果鉛酸蓄電池通過了振動、壓差、55℃溫度三項試驗測試,則可豁免為普通貨物運輸,不受tdg的限制。
另外,在實際運輸時,除了免維護鉛蓄電池外,還存在電池未加電解液(酸液)運輸的情況,不帶電解液的鉛酸蓄電池本身不屬于危險貨物。其運輸危險性主要來自電解液,歸為8類危險貨物,適用聯合國編號un2796(硫酸,含酸不超過51%,或酸性電池液)。
常見的鉛酸蓄電池的出口運輸包裝有兩種:
一種是危險品包裝(簡稱危包),使用危包的蓄電池主要是指在上述電池中裝有酸液,在《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中,將其危險類別定為8類
一種是普通包裝(簡稱普包)。使用普包的電池主要是指只有塑料外殼和內部串聯鉛板, 而沒有加入酸液的蓄電池。
此處應特別注意的是:若鉛酸蓄電池為普通包裝,其字面可以理解為普貨,若想通過方式出口,必須要提供上海化工研究院的普貨鑒定。由于電池產品的敏感性,即使是有了鑒定報告也要看船東會不會認可鉛酸蓄電池作為普貨訂艙,同時也要提供一份非危保函,這個環節就需要專業做鉛酸蓄電池海運出口的承運人來操作。
如何判斷鉛酸蓄電池是普貨還是危險品
仔細閱讀《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和《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我們可以發現,《規則》中提到的蓄電池有6種,酸性的蓄電池只有直接裝有酸液的一種,其他5種都是堿性電池,堿性蓄電池的介質有固體,也有液體。
但從《規則》中各類蓄電池的相關條款研究可以看到,蓄電池的危險特性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因蓄電池內部蓄存有電能,運輸過程中,電極短路會引起著火。二是內部酸或堿性介質泄漏而引起腐蝕。
這種介質的外溢有兩種可能,一是液體直接外溢,另一種是電池外殼因起火、撞擊破損引起具有腐蝕性的固體或液體介質外溢。鉛酸蓄電池同時具備這兩種危險特征,一方面它是蓄能的,運輸過程中,電極短路會引起著火;另一方面,它的溶液酸性介質具有腐蝕性,在電池外殼因起火、撞擊等原因引起破損時,它的膠體介質會外溢而造成腐蝕。
由此看出,鉛酸蓄電池屬于危險品,必須按危險貨物包裝的要求進行包裝。
2、通過msds
msds即物質安全說明書,我們在拿到msds時會看到16項,我們可以著重看第十四項:
14.運輸信息(transport information)主要是指國內、國際化學品包裝、運輸的要求及運輸規定的分類和編號,包括:危險貨物編號、包裝類別、包裝標志、包裝方法、un編號及運輸注意事項等。
第十四項是關于運輸信息的,如果我們可以看到危險品類別,危險品un編碼,包裝類別,那么毋庸置疑手里的電池屬于危險品。如果我們沒有看到危險品類別,也沒有un編碼,更沒有包裝類別,那么則可以判斷此電池屬于普貨
鉛酸蓄電池海運出口所需資料文件
1、msds(它是生產、貿易、銷售企業按法律要求向下游客戶和公眾提供的有關化學品特征的一份綜合性法規文件)
2、危包證(針對電池為危險品時出具)
危包證主要包含性能單和使用證,性能單比較簡單,一般可以做出正規包裝的廠家都可以提供,使用證就比較復雜一些,需要配合imi鑒定和性能單去工廠當地的商檢局申請
3.報關資料(一套報關資料包含:箱單,發票,合同,報關單,代理報關委托書和申報要素)
注意事項:若鉛酸蓄電池的海運鑒定報告為普貨,不是一定能按普貨來訂艙出口的,經營單位與品名與申報抬頭必須要一致,船公司所需非危保函一定要如實填寫完整,資料全了是第一位,其次,專業的操作團隊會根據船東的實際情況來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