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0美元!散貨船船長、大副因該行為遭罰款!
時間:2024-12-05
點擊:69次
據報道,一家澳大利亞法院近日對一艘散貨船的船長和大副在大堡礁附近航運禁區內航行船只的行為處以罰款。該船的船長和大副對指控表示認罪,并因違規行為被罰款 75,000 澳元(約合52,000 美元)。
“重大航運事故可能對大堡礁的環境、文化和經濟價值造成災難性的后果,違反法律的船舶經營者將被追究責任,”大堡礁海洋公司首席執行官喬什·托馬斯表示。“珊瑚礁管理局高度重視調查每起違法行為,旨在降低在該區域內航行船只對珊瑚礁造成的風險。”
根據 2022 年 6 月 21 日在湯斯維爾地方法院提交的證據,海洋公園的船舶跟蹤服務器觀察到 176,000 載重噸的散貨船“sea coen”號的違規行為。
在馬紹爾群島注冊的散貨船“sea coen”號進入大堡礁海域附近海域,屬于航運禁區范圍。該起違法行為發生在 2022 年的 3 月,來自韓國的船長和大副被指控并已被保釋。
船長和大副的違法行為增加了船舶安全通過大堡礁的風險水平,但此次行為并未造成重大的損害。他們在法庭上對大堡礁海洋公園區域禁止航行的指控表示認罪。
船長被罰款 40,000 澳元(28,000 美元),大副被罰款 35,000 澳元(24,000 美元),這些金額將從之前為每個人繳納的 45,000 澳元(31,000 美元)的保釋金中扣除。
根據托馬斯的說法,“獲得船舶跟蹤服務等技術,確保我們能夠迅速對違規行為采取行動,防止嚴重的事故破壞海洋公園的生態環境。”
船舶跟蹤服務會在事故發生時通知當局,并提供 24 小時的監控,以便對船只進行干預以防止違規行為和對珊瑚礁的破壞。海洋公園官員表示,這是管理船舶軌跡和保護大堡礁環境的一項關鍵服務。
船舶監測是為了應對珊瑚礁附近涉及商業航運的多起事件。最嚴重的一起事故是發生在 2010 年,一艘散貨船發生擱淺,毀壞了淺灘區域。該船的船體因擱淺導致機艙、六個壓載水艙和燃油艙受損,珊瑚礁上還留下大量珊瑚碎片和有毒的化學物質。經過多年的訴訟終于在 2016 年促成了約 3000 萬美元的和解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