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產業增加值的兩種計算方法
時間: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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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產法
生產法是從生產的角度計算物流產業增加值的方法,是從物流產業在一定時期內總產出中扣除中間消耗后的余額。計算公式為:增加值=總產出一中間消耗
總產出是核算期內全部物流生產活動的總成果,反映物流產業的總規模。中間投入是物流產業在物流活動過程中外購的產品和外購的勞務的消耗。計入中間消耗的產品和勞務必須與總產出的統計口徑一致。同時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外購并已計入總產出的產品和勞務,二是外購產品和外購勞務必須是本期投入使用并一次性消耗的。
2.分配法
分配法也稱收入法,是從價值分配角度計算物流產業增加值的方法,也是從收入角度按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形成的要素收入計算增加值的方法。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折舊、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營業盈余四項。增加值=固定資產折舊+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營業盈余。固定資產折舊是核算期內為補償物流活動中所消耗的固定資產而提取的價值,是反映固定資產在物流生產活動中損耗與轉移的價值。勞動者報酬是勞動者在物流生產過程中有效勞動的價值表現,體現了勞動者在物流生產過程中的作用。生產稅凈額是物流企業向政府繳納的生產稅與政府支付給物流企業的生產補貼相抵后的差額。營業盈余是體現生產要素在生產過程中創造的剩余價值,是物流企業經濟效益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