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運人與托運人的責任劃分
時間: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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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輪承運人是指班輪運輸合同中承擔提供船舶并負責運輸的當事人。托運人是在班輪運輸合同中委托承運人運輸貨物的當事人。承運人同托運人責任和費用的劃分界限一般在船上吊桿所能達到的吊鉤底下,換言之,托運人將貨物送達吊鉤底下后就算完成交貨任務,然后由承運人負責裝船。但風險的劃分一般以船舷為界,即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以前發生的風險由托運人負責,越過船舷以后的風險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最基本的義務是按合理的期限將貨物完整無損地運到指定地點,并交給收貨人。托運人的基本義務是按約定的時間,品質和數量準備好托運的貨物,保證船舶能夠連續作業,并及時支付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