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的基本條件有哪些?
時間:202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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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危險品貨物運輸的企業,除了必備的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資格證明以外,還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容器與裝卸設備工具需要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規定的條件,并經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審核合格。
2.具有能保障安全運輸危險品的相關設施和設備。
3.停車場、車庫要保證車輛出入順暢,并且有相關部門批準允許停放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證明。有危險貨物專用車輛,且應設置相應數量的封閉型車庫。
4.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裝卸人員及相關業務管理人員,都必須掌握一定的危險物品運輸相關知識,且持有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機構頒發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5.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駕駛員必須有兩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及安全行車里程達到5萬公里以上。
6.從事營業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除了必須具備《細則》中規定的條件以外,還需要具備5輛以上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3年以上從事運輸經驗的管理經驗,配有相應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其中需要包含1名具有初級技術支撐的化工專業人員),并已經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者任制車輛設備保養、維修和安全質量教育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