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鮮貨物運輸注意事項?生鮮物流運輸規則
時間: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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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冷藏車運輸易腐貨物,必須在裝車前進行預冷,降溫后才能裝車。冷凍貨物采用加冰冷藏車運輸時,小于+6的可預冷6小時;裝有冷卻或非冷卻貨物時,小于+12的可預冷3小時。機械冷藏車內預冷溫度:冷凍品0-3,香蕉+12-+15,菠蘿、桔子+9-+12,其他易腐品0-+3。車站應根據洗車、加冰、預冷、裝車的實際需要安排運行時間,做好上下班銜接工作。
2、冷藏車起動、充裝所需的冰、鹽和勞力,由托運人負責準備和組織。始發站具備供冰條件,經協商可由鐵路提供。勞務費、冰費、鹽費由發貨人承擔。無冰鹽站由發貨人指定的加冰冷藏車送回有冰供應條件的站。并按規定收取貨車回程費。初次加冰時應加足冰箱,必要時應在拖車前加滿,以保證冷藏車開到前面個加冰處時,冰箱內的冰不少于20%。啟動結冰質量由始發站驗收。當冷藏車開往前方個加冰站(150公里以內)時,如發現始發站除補冰加鹽外,應在不加冰或加冰不足的情況下加冰,電報通知發送站催告(因鐵路責任造成車輛運行緩慢的除外),發送站向托運人支付冰鹽費用。
3、易腐貨物應當按照附件一規定的方法裝載。裝載預冷冷藏車時,應當采取措施保持車內溫度。裝卸作業時,應使用不會損壞車內設備的工具,不得擠壓循環擋板和水槽。上部貨物與循環擋板之間的距離至少為50 mm。開關門時,嚴禁亂砸、亂撬。采取保溫、防寒、防潮措施時,不允許用釘子損壞冰箱車體。
4、車站和托運人(收貨人)應當加強裝卸組織,縮短裝卸時間。制冰冷藏車每次裝卸作業時間(不含洗車和預冷時間)不超過3小時;機械車輛停放:b16型每組不超過16小時;b16小列車每組b17、b18、b20型不超過12小時;b19型每組不超過6小時。每輛車的裝載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由部調度命令確認。因發貨人(收貨人)責任超過規定的裝卸時間,收取貨車晚點使用費,同時收取機械冷藏車冷藏費。車輛交付后,因托運人的責任而取消交付的,車站向托運人收取冷藏車退換費,退換費標準為0。
5、冰車運輸易腐貨物,裝載單位必須填寫《冷車作業單》(格式二),隨車交付。使用機械冷藏車運輸時,應填寫同一到達站的車輛數和同一溫度的貨物,并交機械冷藏車乘務員交付。
6、托運人要求使用冰、冷藏車取暖運輸的,鐵路應當提供爐具,燃料由托運人提供。對于需要通風或取暖運輸的運冰車,可以打開并固定前進方向的左側門。采用棚車、敞車通風運輸的易腐貨物,可打開棚車車窗或吊起敞車側板,綁扎牢固,并用圍欄封堵。冷藏車車門打開固定或敞車側板吊裝綁扎牢固時,外突出部分距車輛縱向中心線不應超過1750 mm。
7、始發站、編組站、區間站應當迅速安排、拆解、交付易腐貨物車輛,并及時轉運。中間站裝卸車輛除可并入解鉤列車外,還應按運營計劃并入特快列車或直達、直達、區段列車。對于需要中途加冰的易腐貨物車輛,必須按照指定的道路運輸,將各車站投入列車,在前加冰站解體或終止。易腐貨物車輛過境停留時間原則上不超過與車站目的地有關的過境停留時間。原則上,需要加冰的冷藏車長停留時間不超過12小時。裝有易腐貨物的車輛不得在運輸途中積壓貨物。如遇特殊情況,預定站應立即向調度站報告,并采取就近換乘冰場或采取其他適當措施。因不及時處理造成事故的,應當追究責任。
8、冷藏車中途需要加冰的,發送站、加冰站應當依次用電報對加冰站及其站點進行預報(必要時,電話協助通知),抄送下一個加冰站,后一個加冰站向到達站進行預報。
9、加冰站收到加冰預報后,應當做好加冰準備工作。冷藏車進站后,加冰站應立即檢查剩余冰鹽,測量車內溫度,檢查車外及排水管是否完好,貨物有無腐爛變質跡象,及時妥善處理找到了。在加冰的同時,需要通風的貨物要通風。充冰作業結束后,應及時通知作業拖車,認真填寫《冷車作業單》和《充冰日志》(格式3),同時發布充冰預報。中途加冰時,要根據冷藏車的需要準備足夠的冰和鹽,并保持加冰設備完好。
10、站會同機械冷藏車乘務員對裝卸作業進行技術指導。如發現問題,應與寄件人、收貨人聯系解決。貨物裝車后,機械冷藏車乘務員應檢查門是否關嚴,及時記錄車內溫度,并及時開機制冷。機械冷藏車乘務員應按附件一的規定保持車內溫度,對于非制冷易腐貨物,應在短時間內將車內溫度降至規定的溫度。運輸過程中,每兩小時記錄一次每輛車的溫度,每六小時填寫一次冷藏車操作單。
11、易腐貨物到達后,應當及時卸運。在貨場卸貨的易腐貨場,應嚴格防止污染和變質。卸貨時,車站應聯系收貨人采取措施并移動貨物。寒冷季節運輸的冷凍、冷藏、保溫、取暖貨物,收貨人應當準備防護用品和裝卸工具,組織直接卸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