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快遞電三輪駛向“正軌”
時間: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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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深圳“禁摩限電”揮硬拳,快遞等行業也不得使用電動快遞三輪車運送物品。無獨有偶,今年3月初,因為同樣一紙禁令,河南鄭州街頭竟驚現快遞小哥推板車送貨。如何將摩托車、電動三輪車與汽車 一樣納入到城市交通管理的正軌中,從來都是個難題。電動三輪車“橫行霸道”不是一天兩天,也絕不是個案。城市街頭,快遞之“快”,讓行人心有余悸;闖紅 燈、擠占機動車道,也常常降低了道路流速。站在交管部門的立場,規范城市交通秩序本是天職,“禁摩限電”并非針對某個行業,從這個角度而言,政策初衷可以 理解,似也無可厚非。
然而,對于城市管理與公共決策而言,“見了樹木,更要見森林”,政策的“善意”需要協調不同群體的利益,也需要對接整個社會的需求。當物流業成為城市的信使,當快遞員成為龐大群體,當電三輪勾連起買家賣家,“一刀切”是不是科學,答案就不那么明晰了。
對于我國而言,快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混合交通”,其實契合我國城市內部路網格局,也大幅提高了投送效率,降低了快遞企業成本。正因此,去年年底推出的《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在第三十條分別對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快遞運送作出規定,體現“建立健 全快遞運輸保障機制、便利快遞服務車輛”的立法精神。近日,廣州也擬對電動車等非機動車、摩托車實施“五禁”,但對郵政、快遞行業網開一面。“留有余地”的背后,是政策的差異化思維,是一切從實際出發。
不過,這絕不是說快遞的電三輪有著天然的合法性。快遞要想一路暢通,同樣需要尊重其他人的路 權。從這個角度看,各個城市“禁摩限電”,未嘗不是快遞規范自己“道路行為”的契機。有的城市制定了配送電三輪的管理措施,保障文明駕駛、便利通行;還有的城市試點上牌管理,人、車、企一一對應精準管控。類似措施,既保障了快遞車輛的便捷通行,也保障了城市交通的順暢,更保障了快遞員的安全。兼顧各方利 益,以疏代堵、以規范代禁止、以服務代管理,才能讓快遞電三輪更好地融入城市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