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電池和廢電池管理新規來了,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時間: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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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電池管理新規
管控方式由指令上升為法規
2021年1月26日,歐盟向wto世界貿易組織通報了《關于電池和廢電池的法規提案》(通報號g/tbt/n/eu/775文末附中譯),將現行電池管控方式由“指令”上升為“法規”,以確保投放歐盟市場的電池在整個生命周期中都變得可持續、高性能和安全。
調整對電池的管控范圍
法規調整了歐盟對電池的管控范圍,將電動汽車電池從工業電池中分離出來,作為單獨一類進行管控,確定監管的電池類別包括便攜式電池、汽車電池、電動汽車電池和工業電池四類。
新增11項電池投放市場后的管控內容
對電池投放歐盟市場后的管控,新增:碳足跡、再生原材料、電化學性能和耐久性、可拆卸和可替換性、二維碼標簽和ce標簽、電池管理系統、電池護照、安全性等要求,并對運營商的盡職調查和廢舊電池的回收和處理提出新要求。
隨著全球電池技術的迅猛發展,各種類型電池的性能不斷提升,應用場景逐漸擴展到新能源汽車、便攜式數字產品、便攜式電動工具等諸多領域。此次,歐盟電池法規的重大調整,合規性要求的改變將會對我國電池產品和涉及電池產品的貨物貿易造成一定影響。
新法規計劃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海關提醒相關企業:一是要高度重視,密切關注法規相關要求和出臺時間,持續跟蹤立法變化,加大技術研發和新材料開發,汲取先進經驗,提前做好合規各項準備;二是充分運用wto規則,增強主動應對意識,主動向海關部門反映應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積極參與海關技貿措施工作,共同維護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