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時間,支持30個左右城市實施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
時間: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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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據交通運輸部消息,財政部和交通運輸部近日發布的《關于支持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2年起,用3年左右時間集中力量支持30個左右城市(含城市群中的城市)實施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
《通知》提出,上述舉措旨在促使綜合貨運樞紐在運能利用效率、運輸服務質量、運營機制可持續等三方面明顯提升,在提高循環效率、增強循環動能、降低循環成本中發揮積極作用,從而形成資金流、信息流、商貿流等多方面集聚效應,更好服務重點產業鏈供應鏈,輻射帶動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東部城市做優做強,中部城市鞏固提高,西部城市打基礎立長遠。
根據《通知》,支持范圍所指綜合貨運樞紐既包括樞紐港站等交通運輸基礎節點,也包括多節點串聯與往返形成的重要網鏈。其中,可由相關城市或城市群申報的綜合貨運樞紐應聚焦國家重點產業集群(糧食煤炭、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等)分布區域,且在進出口貿易、貨物運輸能力等方面已自發形成規模優勢。
此外,財政部將根據交通運輸部建議名單,結合財力情況,采取“獎補結合”方式,專門安排一定規模的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予以支持,并加強對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