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網絡貨運核心高頻詞
時間:202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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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了《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鼓勵發展網絡貨運,促進物流資源集約整合、高效利用。該《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筆者曾跟隨交管部門對于“客車違法運貨”的行為進行執法,發現有不少違法車主都是某知名網絡貨運平臺的注冊車主,但他們所用的車輛都是客用面包車或是低端商務車。不少駕駛員在被交警查扣時都表示,自己的車雖然屬于客車,但在平臺注冊時沒有被禁止。
也有駕駛員表示,自己在平臺上注冊的是貨車,但平時也可以作為其他車輛接單。客車沒有經過合法改裝就拉貨,或者用其他不能拉貨的車拉貨,對駕駛員自身和其他車輛都存在安全隱患。
據了解,《辦法》共分4章30條,“安全”是其中的核心高頻詞。《辦法》規定:網絡貨運經營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網絡貨運經營者和實際承運人應當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車輛、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車輛、駕駛員一致,網絡貨運經營者委托運輸不得超越實際承運人的經營范圍,等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規定,將更好維護各方權益。
《辦法》的另一亮點在于,《辦法》將試點期間的“無車承運人”更名為“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