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運輸的注意事項
時間:2024-01-07
點擊:139次
放射性物品運輸的注意事項
放射性物品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屬于危險化學品之一,具有很強的放射性和穿透性,在運輸、儲存、包裝過程中都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1.根據管理條例規定,在運輸放射性物品時要使用專門的放射性物品運輸包裝容器,容器要符合放射性物品運輸的an全標準,未經檢驗和檢驗不合格的容器都不能使用。
2.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輻射防護和an全防護知識,駕駛人員具有相關危險品運輸資格證。
3.有傷口、孕婦、哺乳婦女和有放射性工作禁忌證者,不能參加放射性貨物的儲存與運輸。
4.放射性強的物質周圍放盡量不放其他物品,或者放弱放射性的物品。
5.運輸放射性物品必須要通過公安部門批準,按照規定的時間線路、速度行駛。
6.運輸途中要配備具有相關資格證和實踐經驗的押運人員,并且時刻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