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道路運輸安全常識與行車寶典
時間: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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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品道路運輸安全常識與行車寶典
危險化學品是指存在易燃、易爆、有強烈腐蝕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同城,其運輸一直被國家公安及交通部門重點關注,因為危險品運輸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極易造成重大危害,所以其安全問題一直是國家和社會關注的焦點,縱觀近幾年發生的危險品運輸事故,基本都是因為人為因素導致的,因為車輛的方向盤是掌握在運輸人員的受理,人為的安全意識顯得尤為重要。因為,一些危害品安全常識是危險品從業人員需要牢記的!
裝卸貨物五必須:
1.危險品貨物運輸的企業、車輛、工作人員均必須取得相應的國家資質。
2.裝載貨物、包裝標識與運輸文件必須保持一致。
3.危險貨物裝載必需均衡,固定完善,做到一車一貨,不同危險貨物不能混裝,不可超載。
4.危險貨物裝車后,品名、形狀、數量、處置方案、企業聯系方式等信息必須書面記錄并隨車攜帶。
5.液態危險品裝車完畢后,必須將槽罐車緊急切斷閥關閉,確保管道、閘門等處無損壞,無滲漏。
運輸上路前五必查:
1.檢查車輛車牌是否裝好,車輛安檢標志、保險標志位置是否正確,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危險品運輸通行證、貨物清單是否有效且隨車攜帶。
2.檢查車輛標志燈、標志牌、反光標識、側后防護裝置是否完好,衛星定位裝置是否能夠正常運行。
3.檢查液體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緊急切斷裝置是否完好,并處于關閉狀態。
4.檢查車輛的制動、燈光、轉向等安全系統是否符合使用標準,車胎規格是否合規,磨損有無異常,禁用翻新胎。
5.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是否齊全、有效,并確保隨身攜帶。
安全駕駛五注意:
1.定制合理、通行條件較好的形式路線,遠離城區、居民區、不僅如此危險貨物禁入的通行區域。
2.運輸劇毒化學物品的車輛需在當地公安機關批準的時間、路線形式,禁止隨意變更。
3.保持安全行車速度,任何情況下行駛速度不得超過80km/h。夜間、雨露霧雪等能見度低、路面濕滑的天氣需降速形式,與前車保持合理車距。
4.行車途中禁止隨意改換車道,高速路上行車請于規定車道中行駛。
5.駕駛人員需保持足夠注意力,每駕駛2小時左右應停車休息,并及時查看車況及貨物情況,確保遇到緊急情況能夠及時進行處理。
應急處理三要求:
1.運輸車輛一旦出現故障、事故、貨物散漏等緊急情況,應根據貨物的報、燃、輻、腐等特性個,按照相應的緊急處置預案和操作規程妥善進行處理善后。
2.車輛妨礙交通,又難以及時移走的情況,應根據規定開啟危險警報燈、設置安全標志,夜間需同時打開示廊燈和后位燈,并及時報相關部門處理。
3.個人無法處置的情況出現后,應盡可能將車輛停于空曠、遠離人群、水源的地方,及時報警。報警時應向接警人員說明貨物名稱、性質、數量及泄露情況。便于相關部門能第一時間有效處理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