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消防通道標準有哪些?不僅僅是倉庫“五距”!
時間: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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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倉庫建筑面積的擴大,其人員疏散設計中存在的問題也日益顯現,其中首層疏散距離過長和疏散樓通道堵塞是經常遇到的問題。為保證倉庫工作人員能在發生火災時迅速疏散至安全區域,國家對倉庫消防通道標準做了一系列規定,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1、根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第五十六條規定,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2、根據《消防法》第十四條規定,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關于庫房五距的規定:
(1)頂距:指堆貨的頂面與倉庫屋頂平面之間的距離。一般的平頂樓房,頂距為50厘米以上;人字形屋頂,堆貨頂面以不超過橫梁為準。
(2)燈距:指倉庫內固定的照明燈與商品之間的距離。燈距不應小于50厘米以防止照明燈過于接近商品(燈光產生熱量)而發生火災。
(3)墻距:指墻壁與堆貨之間的距離。墻距又分外墻距與內墻距。一般外墻距在50厘米以上,內墻距在30厘米以上。以便通風散潮和防火,一旦發生火災,可供消防人員出入。
(4)柱距:指貨堆與屋柱的距離一般為10~20厘米。柱距的作用是防止柱散發的潮氣使商品受潮,并保護柱腳,以免損壞建筑物。
(5)堆距:指貨堆與貨堆之間的距離,通常為100厘米,堆距的作用是使貨堆與貨堆之間,間隔清楚,防止混淆,也便于通風檢查,一旦發生火災,還便于搶救,疏散物資。
4、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 16-87》規定,倉庫內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少于2m。倉庫的地面應清晰的標識疏散通道標識線,疏散通道寬度應根據疏散人數計算確定,但最小凈寬度不小于1.4m。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 規定:
3.8.1 倉庫的安全出口應分散布置。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其相鄰2 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3.8.2 每座倉庫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當一座倉庫的占地面積不大于300㎡時,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倉庫內每個防火分區通向疏散走道、樓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個,當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不大于100㎡時,可設置1個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樓梯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
3.8.3 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當建筑面積不大于100㎡時,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當有多個防火分區相鄰布置并采用防火墻分隔時,每個防火分區可利用防火墻上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甲級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分區必須至少有1 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7.1.3 占地面積大于3000㎡的甲、乙、丙類廠房和占地面積大于1500㎡的乙、丙類倉庫,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應沿建筑物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7.1.8 消防車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1)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0m;
(2)轉彎半徑應滿足消防車轉彎的要求;
(3)消防車道與建筑之間不應設置妨礙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障礙物;
(4)消防車道靠建筑外墻一側的邊緣距離建筑外墻不宜小于5m;
(5)消防車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以上是小編目前搜集的國家關于“倉庫消防通道標準”的相關規定,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