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款5萬!快遞企業發現寄遞疑毒品未報告將被重罰
時間: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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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物流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更大的便利,但同時也滋生了通過物流快遞寄遞毒品等非法行為。因此,物流快遞企業在運輸查驗中對于毒品等違禁物品的嚴控顯得尤為重要。12月12日,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聽取關于《安徽省禁毒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針對快遞行為中出現毒品的多種情況進行嚴格監管。
據省公安廳副廳長許剛介紹,現行的《安徽省禁毒條例》頒布于2003年10月,隨著上位法的變化以及形勢的發展,有必要對條例進行修訂。本次的修訂草案中,健全了毒品管制制度,增加郵政、快遞、物流企業防范寄遞、運輸毒品,金融機構防范涉毒洗錢以及毒駕治理的具體要求。
相比條例,修訂草案刪除14條、修改27條、新增25條。針對毒品案件中頻頻發現的毒販利用快遞包裹運輸毒品的問題,修訂草案規定,郵政、快遞、物流企業應當配備必要的安全檢查設備,對寄遞或托運的物品進行檢查、驗視,防止寄遞、托運毒品和非法寄遞、托運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制毒化學品;郵政、快遞、物流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實行寄遞、托運實名登記制度。登記信息的保存期限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對郵政、快遞、物流企業未實行檢查、驗視、實名登記,發生涉毒案件的,由相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五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發現寄遞、托運疑似毒品或非法寄遞、托運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制毒化學品,未向公安機關報告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修訂草案規定,金融機構應當依法執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的報告管理制度,配合公安機關對毒品違法犯罪可疑資金進行監測。發現涉嫌毒品違法犯罪的資金流動情況,應當及時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另外,交通運輸經營單位應當將吸毒篩查納入本單位駕駛人員體檢項目;發現駕駛人員有吸毒行為的,應當責令其停止駕駛,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修訂草案的頒布有利于更好的排查、制止毒品通過快遞渠道的流通,減少毒品對社會大眾的人身傷害。